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的分工责任及完成时限。记者梳理了其中有明确要求的政策出台时间,一起来看!
3月底前
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月底前
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财力支持,补助资金直达市县,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资金调度,确保退税减税这项关键性举措落实到位。(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出台相关政策)
延续执行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等阶段性稳就业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出台相关政策)
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明显提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牵头出台相关政策)
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和培训,加快培养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急需人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牵头出台相关政策)
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继续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银保监会牵头出台相关政策)
5月底前
今年高校毕业生超过1000万人,要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政策支持和不断线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出台相关政策)
6月底前
今年对留抵税额提前实行大规模退税。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
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优化监管考核,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明显增长、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继续提升。(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挥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作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月底前出台分类分账改革相关方案)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国务院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科技中介服务专业化水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提高30元和5元。(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疾控局牵头出台相关政策)
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国家医保局牵头,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牵头出台相关政策)
加快推进工伤和失业保险省级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出台相关政策)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月底前
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发挥存款保险制度和行业保障基金的作用,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化解风险隐患,有效应对外部冲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人民银行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出优化不动产登记、车辆检测等便民举措。(自然资源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财政部牵头出台相关政策)
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依法打击偷税骗税。(税务总局牵头出台相关政策)
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完善设备器具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牵头出台相关政策)
优化国防科技工业布局。(国家国防科工局牵头出台相关政策)
12月底前
要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国家医保局牵头)
完成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