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甘肃省人社厅、总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联合发出《关于认定甘肃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的通知》,我市13户企业被认定为“甘肃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个工业园区被认定为“甘肃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4个乡镇(街道)被认定为“甘肃省劳动关系和谐乡镇(街道)”。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各类企业、工业园区、乡镇(街道)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着力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构建、共建共享、改革创新”原则,全面落实调整劳动关系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制保障的工作体制。建立了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劳动用工更加规范、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劳动条件不断改善、职工安全健康得到保障、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人文关怀日益加强,最大限度增加劳动关系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 (张正鹏王健)
(文章来源:张掖日报)
文章来源:张掖日报